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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Column

標籤:緩刑

5個月後,炎亞綸你變了?

炎亞綸今天(11/8)被起訴,隨即發了聲明 質疑耀樂提告動機,是為名還是利?我傻眼,5個月前炎亞綸才說「謝謝耀樂願意說出來,讓我有機會面對心裡一直很害怕的不定時炸彈」 哪個才是炎P真實的想法? 5個月前炎P的聲明至情至性,真情流露,被認為是教科書等級的公關操作, 現在被起訴了,卻飛快質疑耀樂的提告動機,這對於日後與耀樂談和解,求得緩刑的機會,完全沒有幫助。 要知道以被起訴的罪名來看,法定刑都是6個月以上,如果沒有緩刑,是有機會坐牢的,慎思阿慎思。 瑞克說法,我們下次見!

緩起訴是什麼?用認罪換緩起訴值得嗎?

刑事案件,檢察官啟動偵查後,會作出決定, 看是要將被告「起訴」並交由法院審理有罪無罪,或是以「不起訴」結案。 但畢竟司法資源有限,且基於「有利被告再社會化」、「對犯罪的特別預防」等目的, 台灣參考日本和德國制度,增訂了一種介於起訴和不起訴之間的「緩起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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