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採訪】何誌祥律師接受ETToday採訪,談醫美診所偷拍案法律責任

權觀法律事務所何誌祥律師接受ETToday採訪,

知名醫美診所愛爾麗驚傳非法偷拍事件,引發社會大眾對於醫療空間隱私安全的高度關注。何誌祥律師接受ETToday專訪,從刑事處罰、民事舉證及團體訴訟救濟三大角度,解析受害者應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首先,針對刑事責任與刑度:

何律師指出,本案涉及多項刑事罪名,包含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兩者刑度均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影像屬受害者之敏感個人資料,亦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規定之適用,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受害者中有未成年人,將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刑度為1年以上7年以下。何律師特別提到,目前法院實務對於「偷拍不知情之兒少」是否該當「違反本人意願」仍存在見解分歧,若最終認定屬於違反意願之加重行為,刑度將提升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關於民事舉證困境:

許多受害者擔憂影像若遭診所銷毀,恐導致求償無門。何律師解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規定,醫美診所具備高度專業性且監控設備由其掌控,消費者處於「證據偏在」之弱勢地位。因此,消費者僅需證明「曾於該診所接受服務」且「診所確有非法裝設針孔之事實」,即應認已盡初步舉證責任。此時,舉證責任應轉由醫美診所承擔,若診所無法證明並未攝錄該特定病患,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最後,因受害者人數眾多,建議透過團體訴訟救濟:

何律師建議,受害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規定,針對同一原因事件,集結20人以上受害者,由消費者保護團體(如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為提起訴訟。何律師強調,除可大幅降低個別受害者之訴訟成本與心理壓力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2條規定,標的金額超過60萬元部分,則可免繳裁判費,使受害者能更有力地爭取應有之損害賠償。

何律師受訪影片:

法律規範有可能修改,個案情況也許不同,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需引用主張仍請親洽專業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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