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需要找律師,多半是遇到了法律問題需要解決。
但有人找了律師,結果事情愈鬧愈大、錢愈花愈多、情況愈搞愈糟。
👇以下幾個差別,你一定要知道:
✅『幫你解決問題的律師』會做的事:
✔️看清楚問題的本質
很多法律問題的表面,是「契約糾紛」、「股權爭議」、「名譽受損」,但背後常常是喪失互信、溝通不良。優秀的律師會往本質切入,不會動輒勸客戶打官司,而是對症下藥,直指核心。
✔️提出多元方案選項
不是什麼問題都只能來硬的、用告的。有時透過協商、調解、談判、溝通,或者打掉重練,反而能更快、更有效、更省錢、更沒有副作用。
幫你解決問題的律師,不會為了賺你的律師費,一直鼓吹你告下去。
✔️不只講法律,還懂得考慮你的名聲與利益
不管客戶是公司行號還是私人,爭對錯只是一時的,長遠的聲譽跟利益才更重要,優秀的律師會多方考慮,避免讓客戶『贏了官司、輸了全世界』。甚至更慘,全盤皆輸。
👍會幫你解決問題的律師,有時候情願把錢往外推,也不願搞砸客戶的長久利益。
⚠️『幫你製造更多問題的律師』可能會做的事:
❌利用資訊落差,鼓吹你來硬的
有些律師擅長操作資訊落差,用一堆高深的專有名詞,跟艱澀的術語堆砌,隱瞞其他解決方案,鼓吹客戶一定要提告、只能這樣告、先告再說、不告可惜,甚至告了會贏。
這種律師並不在乎這樣做到底是不是為了客戶的長期利益,只在乎確保自己能夠賺到最多的律師費。
❌不解釋風險,只跟你說告了再說
凡事都有一體兩面,官司更沒有絕對的輸贏,但這種律師為了利潤最大化,不惜鼓吹客戶能告的都告,【只要不是一定會輸,就都可以告】。
甚至就算已經知道告了一定會輸,但是能因此讓對方跑法院,能讓對方花律師費,也先告再說。
這種律師可能讓客戶『一時出氣一時爽』,但卻可能是短多長空,不但虛耗客戶的時間與金錢,更可能永久破壞原本有機會消弭的裂痕或誤會。
❌只顧表面,忽略後果
例如明知對方財力有限,還建議提告天價求償,卻因此必須多花很多成本;
或明明是可以透過協調來避免後續糾紛,卻直接毀約,弄得兩敗俱傷;
更嚴重的是,沒有先評估公關層面,就高調發出強硬的聲明、弄得沒有轉圜餘地,結果反而造成公關災難。
👎一旦找錯律師,可能就從「處理問題」變成「擴大戰場」、「製造更多的問題」。
💬所以下次你要問的不是:「律師會不會幫我打贏?」
而是:「這位律師,會不會讓我少打一場官司?」
📌你曾遇過讓你頭更痛的律師嗎?
#瑞克說法,我們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