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不僅是感情上的背叛,還可能涉及法律責任。
許多人在發現配偶出軌時,腦海中浮現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這樣可以告嗎?」雖然通姦罪除罪化後,外遇的一方不再有刑事責任,但這並不代表完全不用負責,事實上,外遇仍可能帶來民事責任,甚至牽連第三者(俗稱小三、小王)。本篇文章將完整解析外遇在法律上的影響,帶你瞭解配偶外遇時是否可以提告?民事訴訟怎麼進行?以及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外遇不再是犯罪
首先,讓我們來聊聊外遇的刑事責任。
根據舊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因此,如果有配偶者外遇,可能面臨1年以下的監禁,連第三者也同樣會被處罰。
但在2020年5月,憲法法庭認定該條文違憲,理由是侵害個人的性自主權和隱私權,違反比例原則,所以隔年6月,立法院就修法將通姦罪除罪化了。
⚠️不過,除罪化只是表示沒有刑法責任,不等於外遇行為合法,配偶仍可透過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外遇者和第三者的民事責任
雖然外遇不再是犯罪,但還是可能會有民事責任。
📌 做為離婚的法定事由
如果你的配偶外遇,你可以拿這個當理由和對方離婚。
- 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協議好,找兩個證人把離婚協議書簽一簽,再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即可。(民法第1050條)
- 判決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或關於離婚條件(財產分配或子女監護權等)雙方談不攏,那就只好以外遇為由向法院聲請離婚。(民法第1052條)
📌 請求損害賠償
發現配偶外遇時,除離婚外,還可以主張「非財產上損害」(也就是「慰撫金」,俗稱為「精神賠償」)。
- 依「民法第184條」向配偶和第三者請求。
- 依「民法第1056條」向配偶請求。
🔎這樣看起來,好像可以重複對配偶請求?沒錯,實務見解(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253號民事判決)認為這兩個法條是不同的請求權基礎、構成要件也不相同,因此的確可以一併主張;不過要注意的是,正因為二者的要件不同,必須分別舉證,所以不一定會同時成立。
抓姦在床有用嗎?關於蒐集證據的眉角
民眾常會問:「只要抓姦在床就能告贏了吧?」事實上,這種劇情雖然話題性十足,但蒐證方式很可能踩到紅線,像是非法錄影錄音、竊錄、侵入隱私空間(如旅館、住處)所取得的資料,除了可能不被法院採認外,甚至會害自己觸法,因此建議在蒐證前先諮詢律師,避免讓本來站得住腳的案子失了勝算。
律師提醒:外遇雖非犯罪,但後果不容小覷
外遇雖然已不再是刑事犯罪,但仍可能造成婚姻破裂與民事責任,包括離婚、慰撫金請求等,如果你正面臨這種情況,請記得:
- 保留對方外遇的相關證據(如對話紀錄、照片等)。
- 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 避免衝動行為造成不利己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