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知名頂級和牛燒肉「和牛EMPEROR」主打高檔燒肉,不過被指控使用過期肉品。衛生局稽查發現包括和牛的多項過期食材。稍早,店家也在粉專貼出道歉聲明,卻揚言對不實報導採取法律行動。
(圖片來源:中時新聞網新聞截圖)
▋「和牛EMPEROR」燒肉是何方神聖?
新聞指出,「和牛EMPEROR」去年9月底在台中開幕,號稱所有供應商、設計師、廚師、經理和董事都是日本人,帶給顧客「彷彿身在日本的烤肉體驗」,提供「最高級的和牛與細緻入微的日式服務」。價位偏高,約4千元起跳。
▋「和牛EMPEROR」燒肉發生什麼事?
日前,這間店被離職員工爆料使用過期食材,經台中市食安處4/12派員稽查,現場查獲數項過期食品,包含牛肉約15箱(過期3-5個月);味噌11盒(過期2-4個月);豆瓣醬3瓶(過期2個月);以及冷麵24箱(過期1週)。
▋「和牛EMPEROR」燒肉會被怎麼處罰?
台中市食安處表示,後續通知餐廳負責人陳述說明後,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至於是否勒令停業?因該案尚在稽查中,後續將視違規情節依法辦理。
▋「和牛EMPEROR」燒肉的回應是?
結果「和牛EMPEROR」4/14晚間發了看起來是道歉,其實又不像道歉的聲明。
一開始先對於「造成顧客和大眾的恐慌與不適」深感抱歉。
接著解釋:
1.我們不懂台灣法律,而把過期和牛冷凍保存,這樣違法,很抱歉。
2.過期食材是『為了給員工教育訓練使用』,而且過期肉品跟販售的肉品有分開兩個冰箱保存。『客人食用後會有噁心和不適感』
(按:聲明寫的這句實在很奇怪。也許是想表達,沒有賣過期肉給客人,如果有,客人早就會吃出來。)。
3.我們今後會更嚴加控管食品保存與檢測,讓顧客放心。
4.這次的新聞報導有些與事實不符,『我們決定採取法律行動』,給大眾交代。
5.保證上面所說都是真的。
(圖片來源:「和牛EMPEROR」粉專截圖)
▋「和牛EMPEROR」燒肉的聲明寫得怎麼樣?
傻眼,臉書的聲明是誰寫的?
寫得很好,別再寫了。
因為聲明同時發了中文與日文版本,加上老闆是日本人,所以看起來像是先用日文寫,再翻成中文。
不過我相信,公關危機處理的準則,放諸四海皆準,不會因為是日本人就不同。可惜這次這篇,顯然是一個典型的失敗範例。
→就新聞的真實度而言。
首先,目前各家新聞媒體大多指出,是有看不下去而離職的員工爆料,按照經驗,通常離職員工的說詞,可信度都偏高。而姑且先不提這些過期食材有沒有給客人吃,光是存放大量過期食材,已經是事實。
其次,被查獲的過期食材,數量也太多了,是怎樣的「教育訓練」,需要囤積到15箱的過期和牛?然後加上一堆過期的調味料跟冷麵,到底是要做什麼教育訓練?令人納悶,也不合理。
→就店家的反嗆而言。
全篇最最最最讓人費解的,就是『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是要對新聞媒體提告了是吧?還是連台中市政府一起告?畢竟「查獲大量過期食材」這消息來源是台中市政府的稽查人員喔。新聞也有提及,「使用過期食材」的消息來源是離職員工爆料,可見有經過相當查證。
我就問,是要採取什麼法律行動?妨害名譽?還是還在想?莫非,又是一個典型的『不閉嘴,就告死你』的起手式?(可惜是無濟於事)
→就口是心非的道歉而言。
雖然聲明內容道歉了好幾次,但顯然是沒有誠意的那種,因為字裡行間顯示,店家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因為「存放過期食材是為了教育訓練」、「違法是因為不懂台灣法律」、「我們說的都是真的」、「你們再罵我我就要採取法律行動」。
所以我前面才說,這是篇「看起來是道歉,其實又不像道歉的聲明」。
▋「和牛EMPEROR」燒肉的後續跟結局?
反正被台中市政府罰錢是罰定了。
至於大家最好奇的『法律行動』...會不會隔天,就看到店家髮夾彎,全面道歉,甚至眼看無法挽回聲譽,選擇直接結束營業?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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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兩頭就有各種失敗聲明可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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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請專家來寫吧。
瑞克說法,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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