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也流量,敗也流量,KOL之於流量的美麗與哀愁。
KOL(關鍵意見領袖)、個人品牌,之所以會紅,很多是因為自身有某些專長,例如講話特別幽默、例如外貌討喜、唱歌好聽、或例如有某些專業(可能是醫師、運動教練之類的職人)、經驗值得分享。
不過,紅了之後,因為掌握比較大的話語權,或者為了更多的目光與流量,「蹭熱度」、「評論時事」,成為常見的手法。可是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就開始問題叢生了。
這些KOL、個人品牌,原本崛起,就是因為其人言行有一定的可看之處,或許是知識價值,或許是娛樂價值。但總有其侷限領域,畢竟沒有人有辦法真的可以十項全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但是流量的誘惑有如伊甸園的蘋果,實在太吸引人。或者當事人實在無法憋住自己的心聲,不吐不快。結果就是,一堆KOL、個人品牌,時不時就要因為失言而炎上。
例如致力推廣喝油讓肝膽排毒的愛莉莎莎、批評中選會作票的愛莉莎莎(怎麼又是她?)、或是不懂公關卻硬要幫別人的道歉打分數的瑩真律師,以及最近,訂閱數高達6百萬的youtuber老高亂講被抓包,還有最新登場的統神張嘉航。
▊老高一再觸碰不熟悉的領域,又要量產作品,遲早會因為錯誤百出而炎上
(圖片來源:UDN 聯合新聞網)
華語區重量級youtuber老高安然度過去年的抄襲風波,日前(4/3)卻因為影片中講解七龍珠,錯誤太多,不巧七龍珠的粉絲更多,講錯一定被抓包,老高即使道歉也難平眾怒,只好黯然下架影片(有一說是移到付費會員區了)。
老高的抄襲爭議,去年8月我曾經為文評論過,這次就不贅述,但他近期多部影片,都已經被其他ytr抓包疑似抄襲其他頻道,這次講解七龍珠的影片,甚至被懷疑是用ai寫稿,才會犯下一堆低級錯誤。
其實老高一開始就是打著「說書人」的名號走跳,說書呢,主打的是一個輕鬆有趣,而不是精確求真。
不過到後期,老高開始講天文講地理,講科學講醫學,講影視作品講書籍著作,也許是為了滿足不同受眾族群而廣開話題,卻忽略這些主題一旦講錯,是會被抓包的,而且沒有模糊地帶,例如錯誤的醫學或科學觀念如果因此誤導觀眾,被罵也就難免。
可以理解每週更新上架影片的時間壓力,要求他為了製作七龍珠影片,在平常不是七龍珠粉絲的情況下,一口氣把歷年幾十本七龍珠漫畫、上百片七龍珠動畫全部看一遍,實在有點困難。但同理可證,連七龍珠這種普及度超高的作品都可以用來源存疑的素材講得錯誤百出,那更高深更專業領域的影片,我們真能信任老高說的內容嗎?
為了流量(尤其是剛好七龍珠原作者鳥山明剛往生)硬要碰不熟的議題,又不願認真做足功課,炎上只能說是活該。
幫老高說話的人,會說:老高本來就是說睡前故事給小茉聽,生動有趣比較重要,誰會當真?
可是,你說古文明外星人這種就算了,你竄改別人的著作內容、散播錯誤醫學或科學觀念,這樣跟當初鼓吹錯誤肝膽排毒觀念的愛莉莎莎有何不同?
▊統神為了做效果無所不用其極,卻選擇在不熟悉而且敏感的領域開戰場,導致巨大公關災難
(圖片來源:2024.4.11 google搜尋結果)
知名電玩實況主統神張嘉航,日前(4/8)直播時評論黃子佼未成年性剝削事件,說「沒那麼嚴重」、賠錢就能解決,雖然後來(4/9)改口說是要推動修法,但仍引起群情激憤,至今(4/10)也已經有至少十家廠商決定切割統神、不再合作。
統神張嘉航平時人設就是語不驚人死不休,一切都是為了「做效果」,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法律跟公關領域,真的不是隨便亂講也沒事的東西。
今天不討論其他,就講法律跟公關。
他認為黃子佼的事情不嚴重、他自己想對未成年做什麼事,我們也先不提。
大家知道為什麼法律對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要特別加以保護嗎?因為未成年人身心狀態還不成熟,沒有完整判斷是非對錯的能力,也沒有完整保護自己的能力(當然有些滿了18歲的人也還是沒有,但不在今天討論範圍)。
所以不論是否觸犯現行法律,不論法律是否判太輕需要修改,不論是否法律上能夠用和解來脫身,都應該優先保障未成年人的權益。
很多事情,就算你想,也不應該做,更不應該在公開場合說出來。
但統神的言下之意是就算犯法,賠錢就可以搞定。照他的邏輯,是不是只要能夠賠錢和解的案子,照他的定義就都不嚴重?
要知道,就算是殺人、強盜、強制性交這種公認的嚴重犯罪,也都是有機會和解的喔(具體作法請洽專業律師),照他的定義只要可以和解,都不算嚴重?所以都可以做,只要事後想辦法和解,閃開法律責任就好?
再說,就算想賠錢,也要看被害人願不願意,也要看條件談得攏談不攏,也要看被害人願不願意原諒。
歷年來也不少賠錢和解了,還是要關的案例(舉個大家知道的例子,請搜尋「鈕承澤」,性侵,250萬元和解,照樣關4年)。
沒有法律常識硬要裝懂在先,再對照統神之前的節目片段,說自己如果生的女兒身材很好,他就不跟女兒同住家裡,「整個家庭都女生,女兒又不能用。」只能說如果這也是做效果,而說出這種毫無尊重的言論,那造成公關災難、被炎上也是自找的了。
有網友整理出跟統神有合作或代言的十幾間廠商,只能說廠商們現在找明星或網紅代言必須戒慎恐懼,萬一碰到統神這種自走砲加上活靶,如果不趕快切割,自己也會跟著炎上。
▊經營個人品牌,是顯學,但是一個品牌的建立,可能要10年,要毀掉一個品牌,卻可能只需要10秒。
現在不是只有公司行號需要經營自己的品牌,即使是自由業、自雇者,甚至只是個員工,都要有經營個人品牌的意識,畢竟你任職的公司可能會換,你的行業可能會換,但你的個人品牌會跟著你一輩子。
個人品牌越強,競爭力就越強。
但品牌真的不好經營,現在流行「流量為王」,為了搶流量,走極端的人太多。至於愛惜羽毛與名聲,雖然安全,但流量與聲望的累積通常會慢很多。
到底要為了流量無所不用其極、做效果?還是要愛惜羽毛、打安全牌?其實沒有標準答案,端視個人選擇。
但請記得這世界本身就不完美,所以沒有完美的選項,一旦做了選擇,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這次提到的幾個案例,無一不是碰觸了不熟悉的領域,結果炎上,這時要嘛只能誠懇道歉停損,要嘛咬牙硬坳到底,真的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再提醒一次:一個品牌的建立,可能要10年,要毀掉一個品牌,卻可能只需要10秒。
瑞克說法,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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