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之死,六福村認了,所以桃園市農業局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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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村承認狒狒是自家的,也道歉了。
焦點既然轉移,之前被罵翻的桃園農業局可以鬆口氣了嗎?

當然不行 ~
東非狒狒是保育類野生動物,主管機關是各縣市政府,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1 條的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跟一般野生動物處理方式不同,保育類野生動物獵殺之前,一律必須『 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只有在以下情況才可以獵殺:

1.『 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且『情況緊急』,或

2.『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且『情況緊急』,或

3.『傳播疾病或病蟲害者』且『情況緊急』,或

4.『妨礙航空安全之虞』且『情況緊急』,或

5.『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且『情況緊急』。

槍殺當天有沒有情況緊急,有沒有危及公安或人命之虞,看起來不像是有,畢竟流浪大半個月都沒有傷人,這尚待司法調查,

不論獵人說的『是六福村的獸醫』叫他開槍的,是否屬實,

有決定權可以指揮開槍的只有主管機關也就是農業局。

而農業局的人馬也在現場,難道就冷眼旁觀在場的其他人指揮獸醫開槍?
更凸顯現場指揮混亂、缺乏人員管控,甚至到場的農業局人員被查出並無野生動物保護專業,農業局難辭其咎。
更別提 荒謬的拍照留念 與 鞠躬道歉大秀,大家還記憶猶新。

不管狒狒是誰家的,桃園市農業局的不專業,都欠檢討改進。

但獵人既然自己 也知道叫他開槍的人不是農業局官員,卻仍聽命開槍,也是違法,也是蠻倒楣。
(雖然以本案情節,應該是易科罰金不會關或直接緩起訴)

不過六福村,清點狒狒從多一隻到原來多兩隻,野生動物園的園區廣大很難清點動物大家可以理解,但GPS或晶片追蹤器不難安裝,明明可以透過科技有效管理追蹤,卻不做,就是怠惰、僥倖,

刻意隱瞞,直到遺體檢查時才不得不承認,更是惡劣,趁這次趕快澈底改善,也許有機會把炎上風波早日澆熄。

從六福村、到農業局,各種危機,都是一樣的『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危機意識與危機預防必須從平日培養做起,平日不燒香,就別怪哪天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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