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界頭號youtuber 瑩真律師 3天前(2024/2/14)上架一支影片,評論近一年來網紅們炎上後的道歉,並且給出1-10分的評分。
前面分別提到九妹(9.5分)、蕾菈(7.5分)、Cheap(7分)、博恩(8分)、愛莉莎莎(沒給分)、賀瓏(無法給分),到最後的超哥(9分)。
(附圖截自youtube 瑩真律師頻道,倒讚有顯示,是因為有使用chrome瀏覽器『Return YouTube Dislike』擴充功能)
瑩真律師一再提到「誠意」是她給分的重要判斷標準,這點我也認同,
不過到了最後一位的超哥,評分時只說了「他真的很有梗、光就道歉的內容,我是可以給到9分喔。」,
最後再針對Toyz補一句「可以不要再報他的新聞了嗎?」
…只能說對超哥的評分,顯然沒有說服到網友,
目前(2/17)的數據顯示,倒讚是讚的兩倍以上(讚4058/倒讚9078。2024.9.20更新:讚4392/倒讚2.5萬),留言板也是一片罵聲。
(該影片2024.9.20之數據截圖,倒讚有顯示,是因為有使用chrome瀏覽器『Return YouTube Dislike』擴充功能)
這支影片其實讓我很訝異,印象中瑩真律師的法律時事評論,雖然政治光譜明顯,但至少法律觀點與大方向上頗值得參考,
這次卻在幾乎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對「傷害罪現行犯且受訪時揚言要再用拳頭教訓挑釁者」的言論,給出9分(滿分10分)的高分。
只能姑且…先當成她在反串。
只能說,律師們也常碰到客戶或是對造當事人需要道歉的情形,
但是坦白說,
道歉大多僅僅是作為法律攻防「策略」的使用,而非回歸道歉的本質,
也就是「誠心對被傷害的人致歉,且不是為了取得原諒而道歉,而是為了做錯事而道歉」,
因為道歉本身,就不是法律議題,而是公關議題。
關鍵在於炎上事件的利害關係人,能否因為這道歉,而「感受」到加害人的悔意與誠意。
也因此,能讓人接受的道歉,通常都是直率認錯、不牽拖不找藉口、勇於承擔後果與責任、承諾不再犯、甚至保證做出補救措施,
更不會奢求大眾的原諒(因為這本就不該是道歉的目的)。
偏偏以上幾點,是單純作為法律攻防「策略」或想息事寧人的道歉時,不會重視的,
這才是大部分的公眾人物道歉時,不被買單的真正原因。
道歉真的是一門藝術,也是大部分公關危機能否化解的關鍵,公眾人物、品牌主如何道歉才能圓滿,還是信任專業、交給專業,
畢竟一個品牌的建立可能需要10年,但毀掉一個品牌可能只需要10秒鐘。
更新:一個月後,瑩真律師終於在yt頻道的『社群』功能貼出道歉文,至於這份道歉文是否能消眾怒,對照上面我提到的,道歉的要點,答案應該很明顯了。
(一個月後瑩真律師道歉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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