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O音樂節危機處理,廠商是要賠錢,還是要賠錢又賠了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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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O Taiwan潑水音樂祭雖然已在8月27、28落幕,然而因主打的國外明星大多沒有到場,衍生的退票風波至今仍未平息,在消保官已經明確表態依法必須退票後,直到9月8日,主辦單位才同意退票,但是粉專上還是罵聲不斷。

我們來看看原因:

已經買票但『沒入場』的人,依法當然一定可以退。問題是已經買票但『有入場』的人怎麼辦 ⁉️
我們可以把有入場的人再分成兩類:

 一類人是為了聽電音、為了嗨、為了看妹子而來,

有沒有那些主打的國外明星都無妨,換句話說,既然他們選擇入場了,玩得也挺盡興,自然不會特別想去退票。

 但有一類人是為了那些大牌國外明星慕名而來,

活動前夕主辦單位突然公告明星們不來了,失望之餘,主辦單位卻說不能退!

不能退!?那幾千元的票就浪費了啊!

只好悶著頭去,不料,活動結束後,又公告可以退,…對這類人而言,形同被主辦單位騙了兩次,第一次是活動前主辦單位敲鑼打鼓用那些大牌國外明星宣傳賣票的時候,第二次是活動前夕主辦單位違法還硬是堅持依照契約不可以退票的時候。這些人選擇信任主辦單位的話,進場的結果,不但沒能看到大牌國外明星,甚至還因為有進場而不能退票,簡直是欺負這些人太單純。

至於主辦單位,我知道公司洋洋灑灑想說服大眾你們很有理念、很認真辦活動,藝人進不來是「因故」、「不可抗力」害的。但是好不容易秀出來的藝人契約書跟「全額」付款證明幾乎全都塗黑了,甚至也看不出付款是不是「全額」,解析度也是有如霧裡看花,這同情牌恐怕難打。

退票方案不包含已經買票但『有入場』的人,更是不該,因為他們才是最慘的受害者,主辦單位明明有做事卻沒做好,導致搞不定藝人入境演出,頂多是公司承認自己 笨,但背棄相信你們兩次,又買票又入場的消費者,那公司是承認自己 又笨又壞。

目前的退票方案,或許讓業者的損失減低,但對於公司名聲與商譽的止跌是絲毫沒有幫助,看看活動粉專聲明下方留言區的負評大樓就知道。

如果開放讓買票又入場的消費者也能退票,金錢損失難免更多,但至少招牌不會砸掉,畢竟有進場的觀眾,對於活動滿意度也還是不少好評,扣掉滿意的、不想退的、懶得退的、沒保留購買證明的,況且酒水也不用退費(大家都知道活動酒水賺不少),換來的是 公司名稱止跌回升,從長遠來看,絕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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